強制性冷靜期立法說明會 揭露諮詢文件不公義 敬請同業齊發聲[業界活動][學校 / 組織]

自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在1月中發表《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公眾諮詢文件》,進行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以來,美容行業的氣氛一直處於不安和緊張之中,因為諮詢相關文件會令美容行業帶來摧毀性的破壞!


為了拆穿《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公眾諮詢文件》的魔鬼細節,讓美容業持份者警剔強制性冷靜期所引發的行業大災難,各大美容協會商會刻不容緩,聯合組織「強制性冷靜期立法說明會」,於2月25日假梁顯利油麻地社區中心,向出席逾200多名的同業分析立法的影響。

當天各美容協會商會的先進一早到場,立法會葛珮帆議員BBS, JP、批發及零售界邵家輝議員在繁忙公務中特別抽空出席。葛珮帆議員表示,美容業潛力無限,能為香港創造更加好的經濟發展,亦應該把美容業納入推廣旅遊業的其中一個賣點,但可惜政府多年來似乎未有打算支援行業的發展之餘,更藉醫療事故和今次的強制性冷靜期立法標籤美容行業是一個危險的行業。

「冷靜期未立法,銀行信用卡回款期已延長達120-180天!」
她認為只向美容及健身行業設立法定冷靜期並不公道和不公平:「我明白大家正面對很多困境,第一是美容行業被標籤化,影響整個行業在社會的地位。第二,政府未立法,美容院已收到銀行通知信用卡回款期延長達120-180天,這是個好嚴重的問題。就著這個問題,我已向銀行的負責人,以至親自向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反映。我們對政府現在提出對美容業及健身行業設立強制性冷靜期的方案是有所保留的,不能無條件接受。我們希望在討論過程中爭取到對大家最有利的方案。趁著是次機會,我覺得每一個從業員都要回應政府的諮詢文件,充分反映你們目前遇到的問題。」

強制性冷靜期的建議
隨後,由協會代表發表意見,其中向大家說明了這份諮詢文件中的幾項要點:

冷靜期的適用範疇
-    於美容服務的消費合約,但不包括只提供美甲、按摩,或改善脫髮問題3種服務中任何一種服務的商戶;
-    任何涉及HK$3,000或以上預繳的美容服務合約(即消費者須承擔HK$3,000或以上總潛在付款義務,而全部或部分服務是在未來提供的美容服務合約)。

冷靜期和退款期的時限
-    方案1:3個工作天冷靜期 + 7個工作天退款期;或
-    方案2:7個曆日冷靜期 + 14個曆日退款期。

禁止免除冷靜期
-任何消費者與商戶之間協定免除、限制或修改消費者取消合約權利的安排均無法律效力。

商戶須提供指定資料
-在訂立合約前,商戶必須向顧客提供指定的資料,包括「取消合約通知書」。冷靜期由商戶向消費者提供指定資料的翌日開始計算;
-若商戶未有提供指定資料,冷靜期將會自動延長至最多3個月。

取消合約通知書
-消費者可以採用在擬訂法例中的「取消合約通知書」範本或商戶自訂的通知書,以書面形式通知商戶取消合約。如果消費者使用了上述通知書,商戶必須接受及安排取消合約;
-「取消合約通知書」在發出後會被視為已送達商戶。消費者有責任證明已發出通知書,因此消費者應該以能記錄日期的方式(例如掛號)發出通知書。

申訴機制
-海關關長可調查懷疑未有提供指定資料或退款的個案;亦可發出執行通知,指令商戶作出糾正或停止再犯;
-商戶如對執行通知有異議,可向行政上訴委員會上訴。違反執行通知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罰款。

觸發美容業摧毀性的破壞
在座同業聽罷上述幾項內容經已議論紛紛,大表對行業極之不公。幾位美容院管理層、代理商接著上台發言,道出當中各項魔鬼細節,提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邱騰華局長指,設立法定冷靜期的目的是打擊威嚇性銷售,然而其實現行已有《商品說明條例》負責執法。一旦消費者真的遇到威嚇性銷售,最佳的方法是即時報警求助,而非藉3天,甚至7天冷靜期去打擊威嚇性銷售。政府如此標籤美容行業為不良的一群,完全是以偏概全,漠視同業多年來的努力,令大眾對美容行業存在負面形象。

此外,美容院為消費者推介服務時,必須同時提供「取消合約通知書」,在與銷售過程中打開退款之門無異。就算顧客對美容院非常忠心,當得知有冷靜期作盾牌後,難保他們不去思考,以致最終退款,甚至日後濫用。況且消費者可以在毋須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取消合約,只要發出「取消合約通知書」就會被視為已送達商戶。毋須接觸商戶,毋須提供理由,取消合約就生效?這樣合理嗎?被顧客要求取消合約,美容院總也有權知道「死因」吧!是因為服務質素欠佳?還是消費者個人原因(例如被家人反對購買療程、到外地工作)?「死因」不明,真是連改善服務的機會都不給予美容院,大家可以預視到,這樣的退款數字只會愈來愈多,退款數據最終會被無罪推論解讀成「美容業威嚇性銷售數字飆升」,完全是陷行業於不義!

小心填寫回應表格
協會代表和邵家輝議員提醒各位同業要小心填寫政府設計的回應表格,以免落入圈套。以往政府的諮詢都會呼籲大家在諮詢期內踴躍表達意見,提供列有選項的回應表格並不常見,例如「問題一:你是否同意就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與建議的豁免?」剔了所提供的3個選項「同意/不同意/中立」其實都表示你贊成強制性冷靜期立法!邵家輝議員提醒,大家在提交回應表格時,謹記不要作樣板式單一回應,不要傳遞同一份意見書供不同人簽名,因為這會被政府解讀為一個意見。記著不是每一條問題都必需填寫,你有權不剔,只在「其他意見和建議」表達意見。一間公司集各人簽名,政府都是當作一個意見,因此大家應該作個人回應,或鼓勵家人、顧客反映意見。記住,這是公眾諮詢文件,並非行業諮詢文件。

翌日在立法會召開的美容業儀器規管和發展事宜聯合小組委員會會議,以及   3月1日召開的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多位美容同業都向政府積極表達意見。敬請大家把握機會發表意見,在   4月16日或之前,以團體或個人方式提供意見書到:



邵家輝議員鼓勵美容業的每一位踴躍發表意見,並小心填寫回應表格。

葛珮帆議員:「我的政黨民建聯不會一刀切反對冷靜期,尤其是我手上處理最多的個案──旅遊會籍,我們正在爭取要有冷靜期。但關鍵是怎樣設立冷靜期,細節如何安排。」


馬鎮基先生

郭敏霞女士

陳秀儀女士


黃靜明女士

葉世雄先生


何紹忠先生

梁美英女士


郵寄: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23樓特別職務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傳真:2869 4420電郵:cooling-off@cedb.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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