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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支持 司長僭建行動[其他][其他]


絕對不是想抽司長水,是真心誠意支持她僭建的。也不是第     1次表態支持,早在2011年高官名人僭建風波中已鳴此志(154期編者話),現在連應該是最熟悉香港法規、最捍衛香港法律的人都以行動來支持僭建,又怎能不再挺身支持呢!

一向都支持僭建。但前提原則是─要安全、沒有侵佔他人空間和資產。有學者亦表示,限制建築物僭建法例的精神,是要防止業主或使用人違反法律規定,在未得政府許可下霸佔了不屬於他們的空間,這些霸佔的空間或許影響到安全或環境;當然,由於是僭建的,應該不會有繳納差餉及地稅。因此僭建的本質就是侵佔了公眾的利益。

支持僭建並非是我的個人貪心慾念。你看,不單止是香港新任法律掌舵人律政司司長有僭建,連我們曾任香港測量師學會會長及戴德梁行亞太區前主席的梁振英前特首也僭建、從初級公務員力爭上游至香港特首寶座,幾乎是畢生參與政府運作的曾蔭權也曾僭建、差點兒便能成為特首的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也僭建、建制派議員的新界村屋住所也僭建、泛民主派議員的住所和辦事處也僭建、多位問責高官都有僭建,包括當年曾長期擔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的資深官員孫明揚不單寓所有僭建物,就連屋宇署於當年向他發出「警告通知」長達5年之久他也一直Ignore,直至被傳媒揭發後才「鄭重致歉」並予以改正……

你會真心相信他們那些 「一時不小心」、「沒細心檢查」、「一直冇為意」、「當時太忙太大意」、「不熟悉有關法例」等等「理由」?或者單單「貪心」一個原因就可以解釋全部現象?那些牽涉僭建的富豪和鄭若驊是不夠地方用,不夠錢買多2間甚至20間獨立屋嗎?司長她不知道有建築物的法例嗎?她不懂得建築物安全的重要嗎?她是位資深大律師,也是擁有土木工程師資格的特許工程師,同時身家以億數啊!其實大家有沒有想過,為甚麼香港那麼多有錢人都僭建呢?

香港的普羅大眾當然也有僭建,而且數量非常之多,多到連政府執法都有困難。那是否他們向那些高官富人有樣學樣,因為唔好大而教壞了細呢?我認為唔是這樣的。因為早在傳媒揭發原來那麼多高官名人僭建前,香港早就有大量僭建物存在。這現象即是說明,僭建似乎是一個現實存在的Demand,而且是是一個很大很大的Demand!也即是說明了香港人對居住空間真的存在很大很大很大的Demand!

其實大家又有沒有想過,既然有關僭建的法例是為防止有人在「未得政府許可」下霸佔了原本「不屬於他們的空間」,以防「影響到安全或環境」,及「少收了差餉及地稅」。如果能做到既確保僭建


物的安全性,又確保僭建物沒有侵佔他人的空間或資產,然後又肯向政府繳納差餉和地稅,這樣的僭建,其本質上又會是一個甚麼問題來呢?又應不應該「得到政府的許可」呢?最重要是,你猜政府會不會許可呢?

上面最後的一個問題答案很簡單,相信你我都能即時回答─政府是不可能會許可的。但理據是甚麼,大家又能說得上嗎?你認為以鄭若驊的土木工程專業知識,她會傻到住在結構不安全的房屋內嗎?她大屋的地庫相信也沒有侵佔了誰的空間或資產吧(除非政府立志捍衛蚯蚓的權益);她住的是獨立屋,天台之上也不會再有人蓋其他樓層;相信有關僭建空間如要繳付差餉地租,以她的財富而言也只區區萬牛一毛;如果能申請政府許可,以鄭若驊對法律專業,她也一定是最熟悉有關程序的人。為何她不去申請政府的「許可」她的僭建物呢?原因很簡單,根本不存在政府許可一事。當然,若你把整幢建築物拆掉,申請改變地積比,補足地價再重新興建樓宇,那是有可能的。但那已變成是拆卸重建項目,即使你肯,屋苑的其他業主都未必肯。何況那與僭建又是另一碼子事了。

若然僭建完全符合「安全」、「不侵佔他人或公眾資產」、「不影響環境」、「肯繳交差餉地租」,那為何不索性讓把所有一些完全沒抵觸法例精神的僭建物合法化,一舉解決長期未能成功處理的非法僭建問題呢?原因簡單─不過一個「錢」字。如果那麼輕易給香港市民取得空間使用、可以把這些「即使乎合法例精神」的僭建合法化,那即是降低了香港人對居住空間很大很大很大的Demand,那政府賣地還能賣那麼貴嗎?地產商樓還能賣這麼貴嗎?香港還能寸金尺土嗎?在深化思考下去,你就會發現這是政府的利益大,還是人民利益大的政治哲學問題了。

其實僭建幾乎是大多數香港人生活的一部分。而大家今次最關注的不是司長屋企到底有沒有僭建,而是僭建「不幸」被發現了卻沒有坦誠交代,而是左閃右避。大家質疑的是香港法律守護人的誠信問題,而不是她家僭建對鄰居及對社會的遺害問題(我非常相信她鄰居房屋的狀態也會是類近的)。

而我支持的,是司長看待僭建的態度─司長多年來容許自己住所僭建的存在,必定認為這問題是無傷大雅。我懇請她要保持這點初心及價值觀,對其他安全又不侵佔他人空間及資產的僭建物,也應一視同仁─「容許州官僭建,也請讓百姓搭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