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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你想點呢? 其實 你真懂嗎?[其他]


近來美容界的負面新聞特別多。繼有美容院被控無牌經營旅行社(好奇怪的控罪);某美容中心廉價推脫毛療程,但被多名顧客指控被迫大額消費;警方拘捕名美容院負責人及員工,指為客人進行水光槍療程涉嫌無牌行醫;美容中心老闆娘疑替病人施行治癌療程被拘捕……

水光槍事件發生後,有人叫我表態企哪一邊?到底支持水光槍該由醫生做,還是支持由美容師做?警方拘捕行動2日後組織了業界去請願,又有人問被捕的是我朋友嗎?為何對水光槍事件如始積極、落力?

申利,本身不認識被捕的美容院老闆及職員;對水光槍應由誰來操作也沒既定想法。其實一件事為與不為,不一定跟認不認識當事人有關;也不一定跟對事件有否立場有關,反而會更受自己對是非的判斷、價值觀和原則驅使。對於誰應操作水光槍,坦白說討論的興趣也不大,我較關心的是政府這次行動的合理和合法性。

就事件到政府總部請願,是因為警方和衛生署今次異常高調的行動,為不少美容從業員帶來一片恐慌(原來自己一直無牌行醫多年?!);更為市場帶來一片混亂及疑團。事源水光槍拘捕事件一出,收到很多業界查詢─原來操作水光槍療程是違法的嗎?哪一條法例有提到水光槍是醫療行為呢?客人開了那麼多療程怎辦?公司要求我們繼續做水光槍,可拒絕嗎?如顧客要求退款,應該退嗎……

其實有人於事件發生前和發生後,都曾致電向衛生署查詢水光槍的規管問題,問是否要取得甚麼牌照……?得到的答案是─「水光槍不是醫療儀器,水光槍我們沒有監管……」。但當有業界以書面向衛生署查詢,卻又得出這樣的答案─「政府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已於2013年11月接納其轄下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工作小組呈交的《報告》,當中列明涉及注射的程序、涉及以機械或化學方法在皮膚表皮層以下進行皮膚剝脫的程序、高壓氧氣治療和漂牙,只應由註冊醫生/牙醫施行。如服務提供者本身並非本港註冊醫生/牙醫,便不應施行這4類被界定為醫藥治療的程序,否則可能會因觸犯《醫生註冊條例》或《牙醫註冊條例》而被定罪……」

大佬,你精神分裂的嗎?那 即是有監管定冇監管呢?好,我算你以書面回覆作準(即是電話答案其實是陰你的,你有錄音亦冇用的……」),但更更精神分裂的是,當你細閱衛生署書面回覆所引述的《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工作小工作報告》,你又又會發現報告的結論(第6.1和6.2段)明明寫著─「6.1成員取得共識,認為高風險的美容程序應受規管,而且某些程序,例如涉及注射的程序,應由醫生進行。但至於執行規定的方法,即有關程序應否被視為香港法例第161章所指的“醫藥治療”,則未有共識。」、「6.2 鑑於工作小組的職權範圍除了“區分醫藥治療及一般美容服務”,也包括“就應由註冊醫生施行的程序,提出建議”,因此各成員決定集中就第二項職權提出建議,而不再停留在有關程序是否屬“醫藥治療”的討論上……

大大佬,你精精神神分分裂裂的嗎?報告上清清楚楚寫著有關程序(例如涉及注射的程序)應否被視為香港法例第161章所指的「醫藥治療」,是未有共識的,是未有共識的啊!而小組亦決不再停留在有關程序是否屬「醫藥治療」的討論啊!電話回覆查詢你說有關程序沒監管;書面回覆你說按「小組工作報告」有關程序是屬「醫藥治療」;「小組工作報告」卻寫著有關程序是否「醫藥治療」未有定論……」噢……我好亂……究竟你想點?

疑團那麼多,政府是不是應出來解釋一下、說明你們的邏輯才拉人?如果法例清清晰晰都明知故犯那沒話說,但美容從業員正正當當工作卻忽然不明不白蒙上違法之名,皇上你能給出個說法來嗎!今天香港已發展到你說了算嗎?

另聽到那宗美容院涉嫌無牌行醫為人治癌的案件,作為經歷過和身邊人走過苦痛的抗癌之路,我也有些想法。

又要申利,與涉事的美容院老闆只數面之緣,也不是打算談論案情。我想說的是,面對癌症,為何那麼多人願意花那麼多的錢去試那麼多古靈精怪的未經證實療法的呢?西醫是現今幾乎全球社會的所謂主流醫學,掌管醫療政策和醫療資源,如果西醫有辦法,你以為那些病者,那些家屬,是嫌錢太多、嫌命太長,所以花錢去試那些五花八門的療法嗎?

你問問不幸有家人曾患過癌症的朋友,問他們除了看過西醫以外,試過多少種療法?吃過多少種聽聞「可能」有效的偏方?我來告訴你,其實只要能試的、只要負擔得來的、只要能找得到的,幾乎甚麼都試過了!難道你未聽過那些城中名人、巨賈甚至求諸鬼神的治癌故事麼?他們沒有錢聘請最權威的西醫癌症專家嗎?為甚麼?是我們無知嗎?是我們被騙嗎?是我們不知道那些療法是未經批准的「無牌行醫」嗎?

Sorry,我們甚麼都知道。我們明知他們是西醫系統口中的「未經證實」、是「無牌行醫」。我們不單知道,而且還協助保密,好讓他們不被你抓去,希望終有一日終有一個系統能真正成熟地發展出一套真正有效的治癌方案出來。儘管不少人已經失去至親,儘管這種希望萬一真的實現也無法把已失去的至親帶回人世,但我們仍存這個希望!你明白了麼?

當那「美容院磁石治癌騙財案」曝光後,即有中、西醫出來大喊荒誕。但大家又真的對磁石治療有足夠認識嗎?西漢的「倉公傳」、東漢的《神農本草》、南北朝的《名醫別錄》、唐的《千金方》、北宋的《聖惠方》、南宋的《濟生方》、明代《本草綱目》、清代的《驗方新編》等古醫學巨著,已早有大量以磁石治各種病症的記載,甚至美國亦早於70年代已有用「超導磁體」殺死人體內腫瘤的記載……」只是這些我們又認識多少?

除了磁石,坊間傳治癌的還有很多─優遁草、Rife Machine、高濃度維他命C療法、DC-CIK療法、原始點療法、氣功療法……對,我知這些統統都是「未經證實」的療法,但同時也有大量被治癒者的見證啊,應怎理解呢?雖然當中難免有人混水摸魚,但又有幾多「專家」有足夠知識、能力去否定它們呢?其實我想說的是,當我們面對一些所知有限、束手無策的事物,是不是應該謙卑一些,承認自己在那一方面的無知,不要再去當專家?以抱殘守缺和自我中心的態度,又怎能戰勝那麼強大的對手呢?

子曰:「不知為不知,知也。」你真的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