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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二酚產品被禁  速棄置免墮法網[專業知識][美容][成分]

大麻二酚(Cannabidiol, CBD)應否受管制之問題,社會經已討論多時,如今終於有了定案,在10月公布將CBD列入為危險藥物,並會於2023年2月起實施管制。


禁毒處製作的禁毒宣傳單張。

禁毒處製作的禁毒宣傳單張。

保安局禁毒處製作了兩文三語的宣傳影片,提醒市民規管CBD的法例即將生效。

大麻二酚(CBD)產品棄置箱

CBD近年非常流行,市面上出現多種形式的CBD產品,例如零食、飲品,而一些主打綠色天然理念的美容店舖,亦有引進標榜具有舒緩濕疹、減壓、改善睡眠質素功效的CBD香薰、健康補充品或護膚品牌及產品。然而其療效及對健康之益處並沒有權威科學研究支持。

CBD與四氫大麻酚(THC)同屬天然存在於大麻植物的大麻素,惟THC具精神活性作用,一向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雖然純CBD不具精神活性作用,但根據政府化驗所的科學意見,從大麻植物當中提取得不受THC污染的純CBD,屬極困難亦不實際;而CBD與THC化學結構十分相似,水分及空氣可催化CBD自然轉化成THC,甚至透過簡單工序就能將CBD轉化成THC。

針對CBD在食品、補充劑、化妝品、護膚品等非藥劑產品之應用,國際間對於是否以及如何管制未有標準做法。保安局禁毒處曾就立法管制CBD,於去年8月開始諮詢過相關業界,並舉辦網上簡介會,100多名醫療、社福、教育、物流及工商業界人士和家長登記參與,整個諮詢期間並無收到重大反對。政府最後落實對CBD的管制,《2022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令》(修訂令)於今年10月21日正式刊憲,將包括CBD及另外9種受國際管制的物質,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管制。修訂令已於10月2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立法後審議的程序。

明年2月起管制
為了回應公眾對於CBD產品棄置問題的關注,政府基於相關產品目前在香港市面上流通供應,且被濫用風險較另外9種物質低,因此將於明年2月1日才正式生效對CBD的管制,給予公眾及業界約 3個月時間去處置CBD產品。政府現已於海港政府大樓及各區多個政府合署,合共10個處所,臨時放置大麻二酚(CBD)產品收集箱,收集日期由即日起直至2023年1月31日為止,並提醒所有已棄置物品將不得退回或獲得補償。

2023年2月1日管制正式生效後,根據《危險藥物條例》,除非獲衛生署發出牌照,否則製造、進口、出口、供應、管有及服用含有CBD的產品均屬違法,當中最高刑罰為終生監禁及罰款HK$100萬。業界及CBD用家應盡早安排棄置任何含有CBD的產品,以免逾期觸法。

盡快棄置CBD產品
針對是次修訂令對於美容業的影響,香港化粧品同業協會監事長何紹忠先生(Joseph)表示,CBD曾經有一段時間屬於灰色地帶,並沒有與具精神活性作用、對人體可造成永久傷害的THC一樣受到監管。但協會想告知同業,近年香港政府非常致力打擊新興毒品趨勢,在危險藥物方面的監管,比鄰近地區甚至國內更嚴謹。尤其CBD這種與「毒品」接近的物質,沒有「走趲」的餘地,同業不要想以身試法,或以為會寬鬆處理。政府非常有決心嚴厲打壓,完全不可能僥倖。從今次不是通過衛生署監管,而是由保安局禁毒署主導已可得知,政府是把CBD當成毒品來處理。

Joseph指某些CBD產品生產商及銷售商認為CBD從大麻裡提煉出來,已經與大麻不一樣,而且取得來自外國化驗所的報告證明產品不含THC,以求避過監管。但協會相信,商戶若覺得完全沒有風險,絕對是與事實不符。商戶都知道政府即將會管制,也曾在立法會會議中援引很多藥劑學專業人士指出,CBD產品有風險存有THC成分。若認為政府會從寬處理,是不理性和不現實的想法。

他又分享,有同業曾經向協會查詢CBD,協會在市面上開始流行CBD產品之時特別關注事態發展,亦向同業提供了大量資料讓他們特別留意,從無任何僥倖覺得政府有可能放鬆規管。協會更早在政府未公布之時,已致信要求衛生署及禁毒處澄清CBD問題,亦收到禁毒處回覆得知政府有意立例禁止,6月時已經在協會網頁及Facebook要求同業停止銷售含CBD產品。

他又提醒同業盡快報廢棄置這些產品。他坦言,若是同業有大量存貨,或者盡快轉售到規管較寬鬆的國家已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因為到明年2月1日開始,即使不販賣,存有含CBD的產品已觸犯罪行。至於補償方面,他表示投資是個人選擇,希望業界人士以後「帶眼識產品」,儘管是利潤高昂,也絕不能違法而行。